发布日期:2024-03-29 浏览量:0 所属栏目:公示
一、拟参股子基金方案
拟参股子基金的具体名称以最终工商注册为准。
二、公示期
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:3月29日至4月7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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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29日